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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综合实训楼消防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2 10:14:00  浏览量:300  发布来源:基建办

(招标编号:GCZB2026-10-2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综合实训楼消防整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9000.00元,招标人为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综合实训楼消防整改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综合实训楼消防整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综合实训楼消防整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赋码可查询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需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9.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及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

2.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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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纪检监审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渭路975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8355928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一路 5 号正信大厦A座24楼

联系人:王媛 任亚明

电话:029-81873312

电子邮件:22251976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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